张家口市东方司法学校招生简章
1.学校简介
张家口东方司法学校是经河北省教育厅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备案,张家口市民政局依法登记,张家口市司法局、张家口市教育局批准的一所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,系中国职业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理事单位,是一所纳入国家教育部统招计划的司法类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!坐落于“京冀晋蒙交界区域中心城市”、塞外明珠张家口。
近二十年的办学历程,学校坚持“理论够用,实践为重,趋向市场,着重培养”办学理念,以“名师加律师,做中国专业的司法教育”为办学方针,以“打造二十一世纪黄埔军校”为奋斗目标,以为公安、司法、交通(高速公路)、铁路等部门培养素质要求、能力要求和道德修养、敬业精神等各方面合格的管理型人才为实施战略,以鲜明的准军事化、人文化、警务化、封闭式管理模式,在山城大地开辟出一个蔚为气象的司法校园,就读学生与日俱增。
志存高远,追求卓越!张家口东方司法学校将秉承求是创新精神,致力于创造与传播知识、弘扬与传承文明、服务与引领社会,积极推动国家繁荣、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,让“中国梦”在美丽中国的蓝天上展翅飞翔。
2.招生专业
| 招生专业 | 培养目标 | 招生对象 | 学制学历 |
| 法律事务 | 培养能够从事企业法律顾问、司法机关法律工作的法律人才。 | 15-22周岁,应、往届初、高中毕业生;身高:男162cm,女158cm以上;身体健康,无精神病史,无慢性疾病,五官端正,身材匀称,政审合格,符合着警服条件。 | ▲ 入学即中专、大专课程同步学习,三年时间颁发中专、大专双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。
▲ 初中毕业生入学,学习五年可获得中专和本科毕业证书。
▲ 专、本科毕业证书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颁发,属国民教育系列,国家承认学历。 |
| 航空服务 | 具有较高政治素质、遵纪守法、注重礼仪,熟练掌握航空服务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航空方面专业服务人员。 |
| 公路运输管理 | 培养能够对公路运输经营的企业和个人的经营资格、行为、运输质量、运价和运输法规的制定及实施进行统筹、协调、服务、监督管理,具有专业素质水平较高的公路运输事业服务人员。 |
| 文秘 | 能够掌握公关与文秘专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,熟悉现代文学书,秘书学的原理和方法,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,具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,口语表达能力,服务能力。 |
| 旅游服务与管理 | 使学生掌握导游服务、旅行社基层管理、酒店服务与管理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,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、礼仪礼节和较强的应变能力,成为从事导游和旅行社管理的专业人员。 |
3.优惠政策
农村(含县镇)和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按国家政策,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等政策。
4.毕业生待遇
1、初中起点,学习五年可取得大学本科和普通中专双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,成绩优良,授予学士学位;
2、初中起点,学习三年可取得大学专科和普通中专双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;
3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政策发放就业协议书、报到证;户口自愿迁转;
4、通过全国普通高考、河北省单考单招、天津春季高考等方式升学,毕业后按相关政策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、事业单位招录考试、录警考试以及国家司法考试;
6、毕业生由学校负责向政法、交通、海关、航空、铁路等部门推荐工作,签订《推荐就业协议书》;特殊工作安置事宜另与家长商定。
5.联系方式
学校地址:河北省张家口市府西大街3号。